從福興橋頭二排排水溝屢遭民眾亂丟垃圾包談起
福興橋頭二排大排水溝位於鹿港鎮街尾里與福興鄉橋頭村交界,長期以來,屢遭欠缺環保意識的民眾,隨意亂丟垃圾包入溝,嚴重影響排水洩洪與環境衛生,夏天高溫炎熱,被丟包的垃圾袋發出陣陣惡臭,讓經過橋頭二排大排水溝的民眾受不了。日前,縣政府水資處接獲消息後派人將被丟包的垃圾包撈起,次日上午又見民眾亂丟垃圾包入溝,讓人直呼負負。
這是一則讓人失望民眾欠缺道德感消息,一樣米養百種人,有些人的行為總是讓人難以恭維,將自己方便與自以為快樂的事建築在污染排水溝與造成環境衛生髒亂之上,這對公共環境衛生是一大破壞。欠缺道德感的自我宛如行屍走肉般,行為荒腔走板之際,道德的墮落是讓自己成為低文明水準的野蠻人,難怪羅曼‧羅蘭要說出「社會最需要的是良好的品德,其次才是豐富的學識」的諍言。
亞里士多德說過「道德是一種在行為中造成正確選擇的習慣,並且,這種選擇乃是一種合理的欲望」,然而,在現行社會上,存有不少民眾隨心所欲,終打造出了一個低道德的社會圖像。現實面,若是的亂丟垃圾包入水溝的民眾無法提升自身的道德感,當其仍是欠缺廉恥心,那此一亂丟垃圾包入水溝汙染環境的現象仍是無解,此乃社會環境污染與人際紛爭之源由。
在現行法令中,公部門為有效清除、處理廢棄物,改善環境衛生,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廢棄物清理法」,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與第八款規定「嚴禁拋棄一般廢棄物污染水溝與水溝棄置雜物之行為。」違反上述法規者,可依法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但往往法條淪為具文,在執行面有其難度,於是,低道德感的民眾依舊恣意做出破壞環境衛生的舉止。
不諱言,一個優質的環保地區,應該是全面整體的,它不應存有任何骯髒的空間,這當然是很難達到的境界,若是民眾欠缺公德心,隨意亂丟垃圾包入水溝,那整體環境觀瞻,便會大受影響。看看民眾亂丟垃圾包入水溝的行為,造成環境衛生汙染,由這個行為就可瞭解到,欠缺道德感的民眾,我行我素後,整體環境所受到的污染與傷害,可見台灣社會道德風氣仍有待提升。
長遠來看,若是要呼籲民眾勿再亂丟垃圾包入水溝,就必須從家庭教育開始,在孩子小時候就灌輸品格教育,來培育出溫文有禮具高道德感的小孩,那麼孩子在未來就不會恣意而為做出低水準欠缺道德感的事,甚至會成為「環保尖兵」。當然,若是公部門屢勸改善不聽,自應祭出罰則,以此遏止民眾亂丟垃圾包到溝內的現象,期能早日恢復排水溝的整潔與乾淨。

